关于编报2026年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辽宁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赴港澳、赴台交流工作的质量和因公赴港澳、赴台应当实行计划管理的工作部署。科学制定2026年赴港澳、赴台团组计划编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计划时间安排:
各单位组织申报2026年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团组计划请于2025年9月15日下班前报到国际交流与合处审核。纸质版提交至机关楼207,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bsjzu@163.com。逾期或未报送计划的,将视为无赴港澳、赴台交流安排。
二、编报赴港澳、赴台计划的原则
(一)加强因公赴港澳、赴台工作的领导。遵照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的主题责任,确保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计划编报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二)统筹规划并合理制定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计划。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围绕党和国家对港澳、对台工作大局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编制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计划。
(三)从严管理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计划。除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任务和政府间机制化的交流活动,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外,不安排隐形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地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人因公临时赴港澳、赴台。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临时性团组审批工作应当严格控制双跨(跨地区、跨部门或跨行业)团组。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双跨团组应列入年度赴港澳、赴台计划,未列入计划但确有必要赴港澳、赴台执行临时任务的团组,要说明赴港澳、赴台必要性并按增加计划团组报省委审批。
附件:
附件1.2.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表
附件3.4.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台计划表
联系人:马瑶
联系电话:2469469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9月12日